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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戚英飞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经2025年10月9日顺城区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认定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定,拟确认戚英飞同志见义勇为的行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行为若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公示期间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新城路东段顺城区政府顺城区委政法委1019办公室。
联系电话:57501639
附件:戚英飞同志主要事迹材料
中共顺城区委政法委
2025年10月9日
戚英飞同志主要事迹材料
戚英飞,男,50岁,身份证号:210402197602243516,中共党员,抚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现住顺城区长春街道安居社区。
2025年8月16日20时30分许,戚英飞在雷锋体育场西侧健身广场单杠前压腿时,突然听到50余米外传来嘈杂的喊叫声,大量群众往该方向聚集,人群中有一名女士和多名男士正追赶一名男子,边追边喊:“他手里有刀,别让他攮了,快报警!”
戚英飞立即向事发地点赶去,透过人群缝隙他看见一名身高约1.75米,身穿白色短袖、深色裤子身材魁梧的男子手持类似水果刀的凶器正朝人群疯狂挥舞。戚英飞没有多想,随即寻找时机来到持刀男子身后,趁其不备,弯腰用双手从持刀男子身后将其抱住,并用头部撞击其腰部将其扑倒后控制住该男子,待警察及时赶到后,戚英飞将持刀男子交由警察控制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