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城区雷锋式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评选推荐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11 10:35:02 点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选树表彰2017年以来在政法领域重要工作中涌现出的雷锋式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教育引导政法队伍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打造更加立体、更加丰富的政法英模典型,提振队伍士气,树立政法铁军形象,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为推动顺城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政法保障。

二、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十大杰出政法干警。在评选雷锋式政法干警过程中,优中选优,按照《抚顺市雷锋式政法单位(干警)推荐名额分配表》的分配名额数量进行评选推荐。

2.雷锋式政法干警。全区政法机关在编在职干警(含2017年以来,在完成重大任务、开展对敌斗争中做出突出贡献、因公殉职的政法干警),重点是基层一线的干警。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3.雷锋式政法单位。全区各政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二)推荐名额

1.十大杰出政法干警1名;

2.雷锋式政法干警9名;

3.雷锋式政法单位2个。

(三)奖励办法

1.十大杰出政法干警,颁发奖杯,记公务员二等功;

2.雷锋式政法干警,授予荣誉,颁发荣誉证书;

3.雷锋式政法单位,授予荣誉,颁发荣誉牌匾。

三、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平时考核与评选考察相结合原则;

3.坚持标准与优中选优相结合原则;

4.条块结合与逐级评选相结合原则;

5.面向基层与兼顾行业相结合原则。

四、评选条件

(一)雷锋式政法干警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工作业绩突出。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成绩显著。特别注重评选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扫黑除恶常态化、重大敏感时期维稳安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中表现突出、面对重大专项斗争、急难险重任务时挺身而出、冲锋在前、面对各种歪风邪气敢于亮剑、坚决斗争、面对大是大非敢于坚持原则、绝不妥协的先进人物。

3、热爱本职岗位。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勇于开拓、积极进取,担当作为,无私奉献。精通业务技能、工作优质高效,在本系统、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绩效位居前列。善于以改革思路破解难题,积极主动为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落实政法重要工作任务献策出力,善于集成有效创新举措,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4、践行为民宗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立足岗位学雷锋,在平凡岗位忘我工作,不计个人得失,坚守政法事业无怨无悔,在人民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满意度,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

5、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不徇私情,克已奉公,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雷锋式政法单位

1政治过硬。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注重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做到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履职。

2.业务过硬。注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破解难题的能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体现公平正义。注重强化队伍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执法办案效果让人民满意。

3.责任过硬。坚持“执法为公,一心为民”,把人民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勇于担责,敢于担当。在对敌斗争最前沿、维护稳定第一线迎接挑战,在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破解难题,赢得了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

4.纪律过硬。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 “一岗双责”要求,严格管理队伍,从严治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深入推进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2017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问题。

5.作风过硬。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决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较好解决了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以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开拓进取,团结有力,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五、评选程序

严格执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表彰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委发〔2018〕28号)和辽宁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抚顺市申报项目的复函》(辽评组函〔2022〕4号)及《抚顺市雷锋式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实行“三审三公示”。

(一)广泛动员部署(2022年11月10日前)。履行相关程序,正式印发《顺城区雷锋式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评选推荐工作方案》,组织全区政法机关学习《方案》精神,层层做好动员部署。

(二)逐级民主推荐(2022年11月11日前)。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表彰名额分配数量,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推荐工作。推荐对象要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

(三)广泛征求意见(2022年11月16日前)。推荐对象应经所在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和本级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上级政法单位意见。

(四)初审(2022年11月20日前)。区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初选对象后,报区委政法委研究通过,再经过区委研究讨论通过后,在推选对象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后,报市评选表彰组委会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政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推荐评选工作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政治标准,加强审核把关,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将优秀集体和个人选树出来,使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精准落实,取得实效。

(二)严肃工作纪律。一是要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各政法各单位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进行评选推荐,重点把日常工作、一贯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推荐的候选对象具有时代先进性、广泛代表性和典型示范性。二是要发扬民主,接受监督。要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采取多种方式扩大群众参与度。对于推选过程中接到的举报线索,实行分级处理,由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和区纪检监察机关等审核后,报市评选表彰组委会通过。三是要从严把关,严格程序。对在评选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审查后,撤销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政法各单位要充分借助本次评选活动的有利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集中宣传和展示我区政法战线的典型事迹和精神风貌,使评选推荐成为树立先进、学习先进、宣传先进的过程,成为树立政法机关良好形象的契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参与度和支持率。

 

 

 

 

 

 

中共顺城区委政法委

2022年11月9日

作者:顺城区政法委 来源:本站